安徽省成立十四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19-7-29 11:33:27]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责编:hyw05] [作者:]

本网讯 记者 丁继民报道 日前,安徽省安委会发布《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十四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知指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突出“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 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安徽省政府同意,决定在能源领域(煤炭、电力、油气长输管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非煤矿山、消防、民爆物品、综合交通运输、学校、道路交通、农业(农机、渔业)、民政福利机构、特种设备、文化场所和旅 游、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商贸流通行业等 14 个重点行业领域 分别成立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邓向阳,副省长何树山、王翠凤、李建中、张曙光、周喜安分别任各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任第一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委教育工委、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主要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

通知内容显示,其中,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邓向阳一人共兼任4个专项小组组长职务。

通知强调,各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共分六项内容。一是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本 专项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及职责任务。建立健全本专项 领导小组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听取本 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定期向省安委会报告有关工作。二是负责在本行业领域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 方针政策,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管理及工作经验 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研究、探索遏制本行业领域重特大 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三是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协调、调度本专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 全生产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四是负责推进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 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 督查,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五是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 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六是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知同时指出,各专项领导小组管理范围以外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 省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和有关部门职能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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