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9-7-23 11:30:44]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责编:hyw05] [作者:]

记者从7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的福建实践——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的新福建”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福建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省建设,在生态文明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与宝贵经验。目前,福建在中国工程院今年发布的全国生态文明指数中排名第一。

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表示,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福建从原来生态底色好提升到绿色发展强。作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共实施38项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制度改革,其中22项改革成果在全国推广,基本实现了“三年三步走,年年出成果”的要求。目前,福建森林覆盖率达66.8%,位居全国第一;电、风电、核电,清洁能源装机比重达55.5%;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常年保持全优。

于伟国表示,福建省着力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了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打破行政分割,把全流域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下游受益地区补偿上游,沿海地区补偿山区;推出林业金融产品“福林贷”,主要针对林农的林权分散、零星,抵押贷款难、权益变现周期长等痛点问题,通过村委会牵头成立林业合作社,把一家一户集体承包的林地,通过林业合作社把规模做大,再和金融机构提出贷款需求;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解放了林区林农的生产力,通过“赎买+生态补助”“赎买+合作经营” “赎买+改造提升”三种模式,既扩大了生态林,同时不侵害、降低林农应有权益,目前福建林区的林农涉林收入已经占全年家庭收入的一半左右。

据悉,围绕高质量发展,福建省正通过绿色发展厚植新优势。福建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对占全省县(市、区)总数40%的34个县(市、区)和南平、龙岩、三明、宁德、平潭五个地市取消了GDP硬性考核,把考核重点放到包括生态文明建设在内的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上。创新绿色发展机制,进行生态区位商品赎买改革,实现“社会得绿、林农得利”。实施全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仅闽江、九龙江、鳌江、汀江四条流域的补偿资金就达55亿元。坚持环境保护优先,通过不断降低污染物排放、进行生态保护和修复扩大环境容量,建立全国首个生态云平台等,进一步整体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位于福建省的武夷山国家公园为十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之一,其包含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等不同类型的保护地。对此,福建成立了省政府直属的专门管理机构,理顺了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通过了《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完成了确权登记,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编制了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建了综合执法队伍,有效保护了武夷山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未来,福建将进一步加强保护与管理,妥善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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