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意见20条 到2025年本科高校教师48%有博士学位
[发布时间:2021-7-30 11:32:33] [来源:新华网] [责编:hyw05] [作者:]

杜绝省内高校之间挖抢人才,近日,广东省教育厅、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对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提出了20点要求。

  改革要点1

  培养造就一批名家名师和杰出人才、领军人才

  《意见》提出,到2025年,高校教师发展制度更加健全完善,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育人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教师基本适应信息化、智能化等新技术变革需要,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教师学历学位水平进一步提升,本科高校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比例达到48%,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达到65%。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培养造就一批名家名师和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选拔一批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优秀党员教师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

  同时,培育弘扬高尚师德。健全完善课程体系,优先保证课时,将师德教育课程作为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高校要严格落实师德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具体细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将高校教师师德修养养成作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必要内容。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及时将考核发现的问题向教师反馈,并帮助教师整改。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科研项目、申报人才计划等工作中落实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充分利用教育部建立的统一信息查询平台,开展广东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严格执行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进入教育行业从业限制制度。

  改革要点2

  防止高额奖励论文

  《意见》提出,要完善高校教师聘用机制。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高校要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人才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工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学习方式和论文、专利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加快高校教师编制岗位管理改革,在高校探索实行员额制管理。高校依法采取多元化聘用方式自主灵活用人,统筹用好编制和员额资源,优先保障教学科研需求,向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和重要管理岗位倾斜。深入推进岗位聘用改革,实施岗位聘期制管理,探索准聘与长聘相结合等管理方式,落实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

  同时,强化高校教师教育教学管理。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在绩效分配、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注重基本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改教研成果、教学奖项等教学工作实绩。将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高校须明确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的最低课时要求。

  推进落实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落实高校职称评审自主权。高校在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以内自主组织教师职称评审、按岗聘任。规范高校教师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把出国(境)学习经历、人才称号、专利数量和对论文的索引、收录、引用等指标要求作为限制性条件。

  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和师德考核。高校要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改进教师科研评价,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扭转考核奖励功利化倾向,绩效和聘期考核不得对院系和教师个人下达SCI、SSCI、A&HCI、CSSCI等论文相关指标的数量要求,在资源配置时不得与SCI相关指标简单挂钩,取消直接依据SCI论文相关指标对教师的奖励,避免功利导向。高校应细化论文在不同岗位评聘中的作用,不以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判断的直接依据。

  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探索建立符合高校特点的薪酬制度,健全完善高校工资水平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在保障基本工资水平正常调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高校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完善高校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不得将SCI、SSCI、A&H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与绩效工资简单挂钩,防止高额奖励论文。

  改革要点3

  杜绝省内高校之间挖抢人才

  《意见》提出,优化人才引育体系。在人才引进和选聘工作中,要严把政治关、师德关,做到“凡引必审”。鼓励高校设立由第三方出资的讲席教授岗位。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和高端智库建设,汇聚培养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名师,鼓励支持高校设立文科资深教授制度。规范引才,坚持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杜绝省内高校之间挖抢人才;不鼓励、不支持从国家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挖抢人才,不鼓励、不支持珠三角地区高校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高校挖抢人才。

  解决青年教师后顾之忧。地方和高校加强统筹协调,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按政策规定予以保障,同时,通过发展租赁住房、盘活挖掘校内存量资源、建设周转房、发放补助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青年教师的住房困难。鼓励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人口净流入大城市的高校充分盘活挖掘自有空闲土地和物业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鼓励采取多种办法提高青年教师待遇,确保青年教师将精力放在教学科研上。鼓励高校与社会力量、政府合作举办幼儿园和中小学,解决青年教师子女入托入学问题。(记者/马立敏 吴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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