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局出台二十项“点穴式”措施 助力“万人助企联乡帮村”
[发布时间:2021-7-20 11:22:34] [来源:河南自然资源厅] [责编:hyw05] [作者:]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工作实际,近日出台了二十项“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为乡村排忧解难,助推全市产业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提质增速。

  一是用足用活惠企政策,助力项目建设发展。在解决企业用地指标难方面,明确给予各县市区分配500亩“先建后拆”循环使用额度指标,专项保障对选址在各类园区的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使项目建设可以快速落地;优先安排“退城进园”、转型升级,减少企业顾虑。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方面,为企业提供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多种工业用地供地方式,明确弹性年期出让土地起始价可按年期折算,此举最多可将企业用地成本降低60%以上,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拿地成本和前期投入;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最低出让底价可降低至原标准的70%执行。在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方面,明确支持企业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并且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于工业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发展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业务,在5年内可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二是打通服务企业堵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明确了国有土地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限时办结的具体要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容缺审批的具体情形,以及企业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的相关内容。特别是针对改制重组企业,允许两种类型的改制重组企业凭免税证明直接办理登记手续,解决改制重组企业登记难题。针对生产困难、经营转型、“退二优二”“退二进三”的企业,以及设有抵押权、抵押土地边界清楚、没有权属争议、抵押权人同意收购的工业项目用地,允许利用土地收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大力支持“标准地”改革,对“标准地”拿地后实行“代办制”和“告知承诺制”服务,明确企业拿地后不再开展设计方案审查,同步核发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现“拿地即开工”,极大提高了项目落地速度。

  三是激活土地要素市场,助推资源高效利用。妥善解决批而未供历史遗留问题和闲置土地处置难题,措施明确提出要在2021年底前,对经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符合条件的、2018 年年底前已批未供即用的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用地,以项目开工时间为出让起始时间,以协议方式完善用地手续;允许企业将闲置工业用地通过转让预登记、合作建设等方式进行盘活利用。对于由于外界因素造成土地无法开工的,允许企业申请有偿收回土地或进行置换。进一步用好土地二级市场,促进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允许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投资总额未达到总投资额25%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办理预告登记;允许各产业集聚区的工业用地在不违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和“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的情况下进行分割转让;允许新型产业项目依法依规对厂房和研发用地进行分割、转移登记。同时,放宽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限制条件,自然人、企业均可作为抵押权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交易登记;在合理价值范围内,允许一宗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多个抵押权人或进行多次抵押;支持营利性的养老、教育、文化、体育以及医疗卫生等社会领域企业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

  四是发挥部门帮扶优势,激发乡村振兴活力。措施明确要求,今年要优先编制55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村、沿高铁高速两侧5公里范围内保留村庄以及“联乡帮村”所涉及村庄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支持将符合规划和相关条件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按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入市收益扣除国家调节金,全部由入市地块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支配,除前期开发成本投入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外,优先用于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和乡村产业。支持开展空心村、闲散废弃地综合整治,通过宅基地、荒地、工矿废弃地等综合整治而取得的增减挂钩指标所获收益,除补偿整治成本外全部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针对帮扶重点村,全力争取国家、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利用各类荒山、荒地、荒滩和沙地发展优质林果业;加大对高速高铁、南水北调生态廊道等重点生态区域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资金投入;成立全市乡村绿化美化及果树进村技术专家服务组,在帮扶重点村实现专业技术人才全覆盖。通过资金、技术、人才支持,真正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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