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湿地管理与保护,促进湿地综合效益发挥,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不断完善湿地管理制度,规范湿地管理工作,增强公众保护湿地的意识,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普法宣传,筑牢湿地保护的舆论防线。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时间节点,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宣传报道、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保护湿地、野生动植物、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知识,筑牢湿地保护的舆论防线,提高公众保护湿地的意识,树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
加强巡查监管,筑牢湿地保护的安全屏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查监管的通知》,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日常巡查监管制度,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逐月调度各县局日常巡查监管情况。同时,通过开展随机督查,或协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紧盯薄弱环节,严查破坏湿地行为,督促各县局严格落实湿地保护主体责任,实现了破坏行为“零发生”。
加强效益发挥,筑牢湿地保护的全民防线。近年来,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系统通过全面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逐渐显现。每年,多种水鸟及水禽都会在湿地集聚栖息,湿地公园宜人的景色也吸引了大量游客驻足及网红打卡,并带动了地方经济增长。湿地综合效益的发挥有效推动了全民自觉保护湿地,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了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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