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多举措推进改革集成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1 15:54:01] [来源:自然资源部] [责编:hyw06] [作者:]
  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各改革集成试点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改革集成试点任务以及厅有关支持措施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自主创新,做实改革举措,以更大的力度精准支持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集成改革,扩大改革综合效应。
  通知指出,允许结合本地实际,先行探索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产业项目的多元化保障模式。支持按照“一村一图一表一则”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简易型实用性村庄规划,在自治区层面村庄规划奖补经费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推进治理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探索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弹性管控机制和建设用地复垦规模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合理确定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用地空间的留白和弹性,积极有效应对发展中遇到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至少安排5%的计划指标重点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特别是镇(乡)所在地集中布局的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产业园区和农业规模化经营配套建设用地;试点县计划指标不足的,由设区市优先保障,并积极通过盘活存量、扩大流量、提高效率和品质等措施尽力保障;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或“双百双新”项目的,由自治区统筹保障,实行用地计划指标核销制。
  通知强调,支持城郊融合型村庄编制村庄规划,对于紧邻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可探索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建设用地统一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探索集体土地整备制度,对规划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进行整合和土地前期整理开发,统一招商。对财政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生态修复、土地整治类项目,其土地平整、绿化美化、村屯内道路、排水沟渠、房屋拆旧、土地复垦等子项目,鼓励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施工。
  据悉,南宁市青秀区、横县,柳州市鹿寨县,梧州市长洲区为城乡融合发展改革集成试点地区;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玉林市北流市,百色市田东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崇左市江州区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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