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向无车家庭优先配置小客车指标 8月份增发新能源指标2万个 1人名下最多拥有1个京牌
[发布时间:2020-6-2 10:03:08]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责编:hyw05] [作者:]

 号牌指标优先向“无车家庭”配置、年内一次性增发新能源指标2万个、1人名下最多拥有1个京牌……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再迎重大调整,“无车家庭”有望不用摇号也可获取京牌指标。

  6月1日,北京市交通委同时发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简称《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和《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征求意见稿)》3个文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北京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提出“向‘无车家庭’倾斜配置小客车号牌指标”。

  八成新能源指标倾向无车家庭 家庭成员越多越容易获牌

  北京市交通委新闻发言人容军表示,为响应社会各界希望以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的呼声,进一步优化小客车指标配置方式,经过充分论证,北京市此番提出了一揽子政策优化方案。

  优先解决“无车家庭”群体的拥车需求,是此次修订备受关注的焦点之一。《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在以个人为单位参加普通指标摇号和新能源指标轮候配置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以“无车家庭”为单位摇号和积分排序的指标配置方式。对普通指标,“无车家庭”与个人同池摇号;对新能源指标,“无车家庭”则以积分多少排序。

  指标将向“无车家庭”倾斜。根据测算,如果新政得以实施,将有80%的新能源指标优先向“无车家庭”配置。即便是需要同池摇号的普通指标,通过家庭积分也赋予“无车家庭”远高于个人的中签率。

  记者了解到,全市指标配置总量保持不变,而拥车需求迫切的“无车家庭”总数显然更多,“无车家庭”也得拼积分。

  《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无车家庭”成员至少有两人,可以共同申请指标的家庭成员范围限定在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范围内。“无车家庭”主申请人积分、配偶积分、其他申请人积分,均由基础积分和阶梯(轮候)积分组成。从公布的积分规则来看,家庭成员越多、代际数越高、配偶参与,获得指标的优先级越高。

  今年8月,北京市拟将一次性向“无车家庭”增发2万个新能源指标,按积分排序配置。“此举旨在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拉动消费、稳定经济、切实增强市民的获得感,让2万个‘无车家庭’尽早受益。”容军说。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保障调控实效,《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无车家庭”一旦获得车牌指标配置,任何成员在10年内都不得再以任何方式申请车牌指标。

 继续坚持总量调控原则 一人只能选择一个更新指标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明确,按照控拥有、限使用、差别化的原则实施交通需求管理,到2035年小客车出行比例和车均出行强度降幅不小于30%。

  根据《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北京将坚持“总量调控”原则,坚定不移调控小客车增长速度。2021年指标配置总量保持不变,指标有效期也将保持不变。容军告诉记者:“这次政策优化方案主要是调整配置方式,原则上对明年年度指标配额数量暂不做调整。关于中远期调控思路,相关部门将结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专项进行研究。”

  治理“一人名下多车”,同样备受关注。《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设计了“一人名下最多拥有一车”的制度,在指标更新环节针对性制定了治理“一人名下多车”的配套政策。1人名下如果拥有多辆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车辆更新时可以选择其中1辆申请更新指标,其余车辆不予办理更新指标,但允许其向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多余的车辆。

  此外,2021年起,北京市将取消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限,不再要求“必须12个月内申请更新指标”。这意味着,市民不再受12个月限制,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适时更新指标。

  调控政策9年历经多次调整 实现“两降一升”

  据了解,9年来,北京一直推行小客车调控政策,按照以人为本、人民满意的导向,不断优化调控政策。

  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先后补充了“设置个人摇号阶梯中签率、持C5驾照的残疾人摇号优先、个人过期未用指标重新纳入摇号池配置、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轮候配置、强制注销车辆不予更新”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并将指标有效期由6个月延长至12个月,方便了市民有更长的时间合理安排购车计划。

  容军表示,9年来的调控政策实现了“两降一升”:有效遏制了小客车过快增长的势头,机动车总量增速从2010年19.7%下降到2019年4.6%,其中小客车增速从24.3%下降到1.7%;交通拥堵状况也有所缓解,道路交通指数从2010年6.1(中度拥堵)下降到2019年5.5(轻度拥堵);为发展完善公共交通、慢行交通体系赢得了时间和空间,全市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由68.5%提升到74.1%。

  容军介绍,3份文件将在履行完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序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实施,其中《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计划于明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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