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南湾湖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公职人员就餐游泳
[发布时间:2018-6-9 20:57:48] [来源:大河网] [责编:hyw06] [作者:李鑫]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鑫通讯员姜烽烜

  本报信阳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加大南湾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信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禁止公职人员在燕尾岛等南湾湖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就餐游泳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要求该市所有公职人员不得进入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就餐、游泳。凡违规就餐、游泳的,由新闻媒体在报纸、电视上曝光;经多次劝阻无效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该禁令被称为最严南湾湖水源区域“禁餐禁泳令”。

  通知指出,禁止公职人员在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就餐、游泳,是根除农家饭庄和游泳对饮用水源污染的必要措施。

  记者获悉,为了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南湾湖风景区管委会已在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燕尾岛湖东大道入口处建设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保护门禁系统,配备全天候监控设施,并联合公安等执法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控制人员和车辆不得随意进入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同时,信阳市有关部门对燕尾岛岛内原住居民的自有车辆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并予以登记。其他车辆(用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检查的车辆除外)一律不得进入燕尾岛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听劝阻冲撞门禁系统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通知还提醒,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单位将定期、不定期地进入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对就餐、游泳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凡发现公职人员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就餐、游泳,属初次的,将其姓名、所在工作单位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曝光,责令本人在本单位全体人员大会上作出检查;再次违反规定到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就餐、游泳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链接

  南湾湖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其中一级保护区的范围是:南湾大坝至溢洪道下游240米以及付家湾前400米以南,土沟以北,高庙以东,仇家湾村以西的水域;高程103.5米以上,取水口一侧至蜈蚣岭山脊线的陆域;付家湾等外公路以南,许家湾村以西,金家湾以北,高庙村以东的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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