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明年开征 看看河南省适用税额是多少
[发布时间:2017-11-28 10:44:18] [来源:大河网] [责编:hyw06] [作者:阎乃川 谢岚 高利国 席茜]
大河网讯(记者 阎乃川 谢岚 高利国 席茜)《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保税即将开征,环保税将会是对谁征收?如何征收?河南的征收标准是多少?2017年11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环境保护税河南适用税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草案)的报告。

  草案指出,根据环保税法第六条、第九条的规定,统筹考虑河南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省政府建议河南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4.8元;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5.6元;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不增加,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的项目数执行。

  环保税将向谁征收?

  依据《环境保护税法》,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其中,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将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这也就是说,环保税将不向普通居民征收。

  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和税额标准是什么?

  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是按照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是排放量。噪声的计税依据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 大气污染物税额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2元一12元;水污染物税额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4元一14元;固体废物分为煤研石、尾矿等四个税目,分别按照每吨5元、15元、25元和1000元的标准征收;工业噪声污染按照超标分贝数分为6个档次,分别按照每月350元、700元、1400元、2800元、5600元和11200元的标准征收。

  哪些情况可以减免税收?

  税法明确,对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等五种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在符合环保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两种情形不缴纳环境保护税。税法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对河南排污企业有哪些影响?

  总体来看,2016年河南排污费收入共8.9亿元,按目前拟定的环境保护税额静态测算,《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后,全省环境保护税收入约为32.3亿元,仅相当于2016年河南全口径税收收入4017.9亿元的0.8%,不足2016年河南财政预算安排污染防治支出70.5亿元的46%,排污企业增加的税收负担整体可控。环境保护税对行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影响有限,不会对行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过重负担。同时,对企业的长期生产经营活动有利。《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后,随着约束激励机制的逐步完善,企业受行政减排措施的影响将逐步减小,因此造成的企业损失和经营成本将大幅下降。同时,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还将引导企业升级改进生产工艺和加强完善防污措施,促进企业减排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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