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展农用地定级估价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7-3-3 9:24:01] [来源:人民网] [责编:huayuwang] [作者:高长岭]
原标题:河南开展农用地定级估价试点工作

  □本报记者高长岭

  2月27日,省国土资源厅举办全省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培训班,要求各地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为什么要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工作?耕地质量如何确定等级?本报记者进行了走访。

  耕地为啥要分级?

  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潘建军说,调查耕地质量,是保护耕地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保护好耕地,就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打下了扎实基础,对于国家粮食安全也具有重要意义。

  潘建军说,建设用地必须占用耕地的,占用一亩耕地就要补充一亩耕地,占用什么等级耕地的就要补充与被占用地块质量相等或更好的耕地。耕地优劣如何区别,这就必然涉及耕地质量调查和评价工作。

  河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研究员、土地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王令超介绍,经过国土资源部门十多年的努力,如今已经建立起全国耕地质量数据库,每年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对新增耕地质量进行评价,更新数据库,并对产能变化进行分析。

  质量等级如何确定?

  潘建军说,在2012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就发布了《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把全国农用地分为15个等级,1等最好,15等最差。依据此规程,我省农用地从4等到12等,尤其是7等地、8等地较为集中,占我省耕地总数70%以上。评价一块地的指标体系非常复杂,但其中一个指标是粮食产能。为了使全国各省的耕地等别具有可比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提出了标准粮概念,7等地年产标准粮850公斤,8等地年产标准粮750公斤。

  去年年底,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也把耕地分为10个耕地质量等级。耕地地力评价考虑耕地土壤自然属性相对较多,农用地分等则在考虑耕地理论生产潜力、土壤自然属性基础上,通过社会属性、经济属性的修正形成了自然质量等、利用等、经济等多层次分等结果。前者主要用于指导农业生产,后者主要为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管理、确保耕地红线,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依据。

  评价标准还要精细

  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下发的通知中提出,我省选定登封市、滑县、孟津县、淅川县作为试点,开展耕地质量定级与农用地估价试点工作。

  “这次在试点地区就是要探索建立一套详细的标准,为村级农用地评级估价做出积极的探索。”王令超说,在村民心目中,每一块土地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都不大一样,比如距村庄远近、灌溉是否方便、土壤性质和肥力、田中坟墓多少等因素,都会影响一块耕地的价值。因此,农用地宗地地价评估体系应全面客观、符合当地实际,以便于在清产核资、甚至折价入股过程中,能精确地反映耕地价值,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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