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者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7-1-19 15:17:06] [来源:光明网] [责编:huayuwang] [作者:袁于飞]

       作者:袁于飞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这是我国政府为创新者保驾护航迈出的一大步。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各国保护无形资产、激励创新的法律制度。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走过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道路,建立了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得到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高度肯定和世界各国的认可。

  特别是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具备了相应的制度基础、数量基础、人才基础和文化基础。专利申请方面,2016年共受理专利申请346.5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为133.9万件;商标申请方面,目前我国的商标总量已经突破1000万件,我国商标申请量、商标注册量、有效商标总量等指标均居世界第一位。

  当然,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不长。目前,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九龙治水”的多头分散管理的问题。个别地方知识产权保护不够严格,数量与质量不协调,区域发展不平衡,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不够强等问题仍然存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深化改革有待推进。

  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就是针对这些问题,以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根据我国创新发展需求,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引领作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

  当前,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不仅仅是吸引外资、对外开放的需要和创新驱动发展的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比如,在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方面要求研究“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新媒体条件下的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等,事关每一位创新者的切身利益。

  在知识产权管理改革中,一头是权利人,一头是管理者。如何通过管理改革,更加便利地为权利人提供服务和支撑,是改革的核心所在。从申请到审查,从授权到管理,从侵权到救济,既涉及行政层面又涉及司法层面。从上海、苏州、长沙等地的试点来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有助于激发更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投入到创新创造中。而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和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商业应用和普及,则有助于形成“研发投入越大市场回报越高”的良性循环,有助于提升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创新创造的保护力度,进而为创新者保驾护航,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打牢地基。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用好知识产权就能激励创新。近几年,从“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再到“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我国深化知识产权改革的步伐一直在加快,必将调动和激发全社会的创新能力,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成长、行业发展和国家竞争中的引领作用。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19日 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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