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布“十三五”年森林采伐限额 总量593.6万立方米
[发布时间:2016-4-13 15:03:24] [来源:河南政府网] [责编:huayuwang] [作者:刘成]

日前,河南省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为593.6万立方米,是每年采伐林地上胸径5厘米以上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

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

《通知》指出,近年来河南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实现了全省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持续增长。但从总体上看,仍存在森林总量不足、质量不高,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环境质量要求等问题,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仍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把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和天然林保护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森林采伐控制在限额以内,确保森林资源数量持续稳定增长。

“十三五”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为593.6万立方米

《通知》明确,国务院批准我省“十三五”期间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为593.6万立方米,是每年采伐林地上胸径5厘米以上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

根据国务院批复要求,河南省已将采伐限额分解落实到各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单位。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天然林保护,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禁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推进采伐管理改革 解决林农“办证难”问题

《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采伐证办理程序,加快推行网上审批,尽量委托乡镇政府或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核发采伐许可证,确保采伐审批更加便捷高效,切实解决林农反映的“办证难”问题,充分调动农民等森林经营者爱林、造林、护林积极性,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

要建立健全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网络,严格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严禁木材经营单位和个人收购无林木采伐许可证、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严厉查处非法经营木材行为,封堵违规采伐木材的运输、销售和加工渠道。同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采伐限额执行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依法打击乱砍滥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记者 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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