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郸城:水泥厂非法生产数年谁来管
[发布时间:2016-1-13 8:51:07] [来源:中国发展网] [责编:huayuwang] [作者:朱波]

中国发展网 记者 朱波 2015年12月30日,记者在河南郸城采访了解到该县志强水泥厂长期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采访中,记者感受到,当地质监局监察大队对该厂的非法生产行为涉嫌袒护。

12月29日下午四时许,记者来到郸城县志强水泥厂院墙东侧看到,该厂正在进行生产,厂区内发出持续的机器轰鸣声,厂区上方时不时冒出一股股黑烟状的物质。记者对上述生产行为进行了拍照和录像取证。随后在知情人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厂区内发现生产正在紧张进行,粉尘逞开放式排放,车间地面上到处都是抛洒的水泥。如图。

数名工作人员正在装袋装车,厂区内有三辆已经装满水泥的货车等待出厂。其中一辆车正在厂区内调转车头。如图。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郸城县质监局监察大队的一位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将把相关情况向领导进行汇报。

第二天上午,记者来到郸城县质监局监察大队,该队大队长赵骥承认志强水泥厂没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但对记者反映的志强水泥厂非法生产的事实不予认可,对记者提供的照片和视频也不认可,对着记者提供的视频和照片公然说,你这不算。

随后,记者见到了该局李姓副局长,李副局长在看了上述照片和视频后表示这应该算生产。李副局长并指着影视资料上的装满水泥的货车说,要是没生产,这水泥是从哪里来的,它总不能从天上掉下来呀。

为了证实志强水泥厂的生产和销售行为,记者在采访当天下午跟随一辆从志强水泥厂内装满水泥的货车,如图。该车车牌照为豫N05536。

来到临近的鹿邑县杨糊口乡一水泥销售点,等该车卸货时,记者拨打了鹿邑县工商局电话进行举报。鹿邑县工商局当即查扣了该车水泥。

另据当地群众反映,该水泥厂至今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其所占土地为该县一棉花厂所有。对于志强水泥厂无证非法生产的行为,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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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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